2015年12月08日 16:56
尊敬的投资者:
我公司管理的“国联现金添利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于2013年1月15日成立,管理人为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托管人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在与托管人达成一致之后,管理人拟对本集合计划管理合同进行变更。
一、《管理合同》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管理合同》第三部分法定代表人
原文为:雷建辉
变更为:姚志勇
2、《管理合同》第四部分,第五条管理期限
原文为:集合计划管理期限为3年,设置展期条款。
变更为:无固定存续期限。
3、《管理合同》第四部分,第八条参与本集合计划的最低金额
原文为:委托人可多次参与购买集合计划单位,单个客户首次参与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00元,追加参与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
变更为:委托人可多次参与购买集合计划单位,单个客户首次参与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00元,无追加参与的最低金额限制。
4、《管理合同》第二十部分 集合计划的展期
此部分删除。
二、本集合计划《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同时做相应变更。
三、本次《管理合同》变更条款涉及托管协议相应内容的,以《管理合同》变更内容为准。
四、合同变更异议期限为20个工作日,自变更公告之日起算。委托人在异议期限内提出异议的,视为不同意,否则,视为同意。不同意合同变更的委托人可在20个工作日内(2015年12月8日至2016年 1月5日)提出退出申请。异议期满后,合同变更生效,具体生效日以管理人公告为准。
管理人将就本次合同变更情况及时发布后续公告,具体变更结果敬请您关注我公司网站公告。
感谢您的支持和配合!
联系地址:无锡市滨湖区太湖新城金融一街国联金融大厦8号楼7楼国联证券资产管理部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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