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08日 18:12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
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任真女士、洪波先生、张白先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相关
资料,并基于自身的独立判断,就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及泰禾投资本次对泰禾金控进行增资有利于增强公司金控平台的综合
实力,将进一步加强金控平台与房地产主业发展的协同效应。
公司及控股股东泰禾投资以现金方式进行增资,定价公允;本次增资并未导
致泰禾金控控股权的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
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增资事项。
独立董事:洪波
任真
张白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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