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外币利率管理问题的通知》(银发 [2003] 227号)规定,“外币小额存款(300万美元以下)利率,以人民银行公布的外币小额存款利率为上限,根据国际金融市场利率变化情况由商业银行自主确定”。
鉴于国际金融市场利率持续下降,中国工商银行决定自2008年12月21日起调整境内美元和港币小额存款利率,调整后的利率详见下表:
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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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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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天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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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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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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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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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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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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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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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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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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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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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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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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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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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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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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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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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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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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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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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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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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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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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敬请垂询中国工商银行各营业网点,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95588,或访问中国工商银行网站(www.icbc.com.cn)。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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