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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我行“分期业务”收费标准进行调整的重要提示
 

  尊敬的客户:

  为提升客户服务水平,我行结合业务发展情况对《中国工商银行服务价目表(2017年版)》中“分期业务”服务项目进行调整,“新增‘分期付款提前还款违约金’服务项目”将于2018年12月1日开始收费。具体如下:
  收取分期付款提前还款违约金,收费标准为提前还款金额的3%或按协议价格收取。对已全额收取分期付款手续费的业务,不收取分期付款提前还款违约金。
  调整内容请详见我行公布的服务价目表。

编号 服务项目 适用对象 服务价格 服务内容 备注
02010023 分期业务 全部 1.分期付款费率:按不低于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收取
2.分期付款提前还款违约金:提前还款金额3%或按协议价格收取。
持卡人办理分期付款,分期付款展期业务、分期付款提前还款业务 优惠政策:对已全额收取分期付款手续费的业务,不收取分期付款提前还款违约金

 

 中国工商银行
2018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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