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以输入30

客户服务


可输入30
您所在的位置:
北京银监局关于“银谷银行”虚假信息的风险提示
 

  近期,有单位、个人以“银谷银行”的名义在京从事经营活动,在广告材料中使用“银谷银行”的标识。经确认,北京银监局从未批准设立“银谷银行”,也从未向任何单位和个人颁发过含有“银谷银行”字样的金融许可证。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十九条、《商业银行法》第十一条等规定,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或者从事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等商业银行业务,任何单位不得在名称中使用“银行”字样。

  广大市民应高度警惕并注意防范类似的虚假信息,发现有关单位或个人涉嫌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或向主管机关反映,谨防因上当受骗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