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控制交易风险,维持市场稳定,根据上海黄金交易所《关于对白银延期交收合约启用超期费措施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上海黄金交易所决定自2012年9月1日开始,若Ag(T+D)合约某一交易日清算后持仓总量超过3000吨,则交易所将于下一交易日清算时,按照万分之一的超期费率对白银Ag(T+D)合约连续持有时间超过120个交易日的持仓,按日连续收取超期费。
超期费停止收取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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