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金属交易提示

关于调整贵金属递延合约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的提示

 

  根据上海黄金交易所2013年9月10日发布的《关于做好2013年中秋节期间市场风险控制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调整Au(T+D)合约及Ag(T+D)合约保证金比例与涨跌停板幅度
  (一)调整Au(T+D)合约与Ag(T+D)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及强平保证金比例
  自2013年9月17日(周二)收盘清算时起,Au(T+D)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从14%调整为16%,强平保证金比例从10%调整为12%;Ag(T+D)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从18%调整为20%,强平保证金比例从13%调整为15%。
  (二)调整Au(T+D)合约与Ag(T+D)合约涨跌停板幅度
  自2013年9月18日(周三)交易日起,Au(T+D)合约涨跌停板幅度限制从7%调整为8%,Ag(T+D)合约涨跌停板幅度限制从9%调整为10%。
  (三)若在2013年9月17日出现单边市,按照上海黄金交易所通知及我行相关风险控制要求调整的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的水平高于上述标准时,则按较高的标准执行。
  (四)2013年9月23日(周一)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清算时起:
  Au(T+D)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为14%,强平保证金比例恢复为10%,下一交易日起Au(T+D)合约涨跌停板幅度限制恢复为7%;Ag(T+D)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为18%,强平保证金比例恢复为13%,下一交易日起Ag(T+D)合约涨跌停板幅度限制恢复为9%。

  二、请您在自身风险承受范围内,合理控制合约仓位;同时关注交易资金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充足,理性谨慎投资,防范风险。


(2013-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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