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黄金交易所2012年12月25日发布的《关于2013年元旦期间市场风险控制工作的通知》及我行相关风险控制要求,为防范元旦期间市场风险,自2012年12月28日(周五)交易日日终清算时起,我行将调整Au(T+D)合约与Ag(T+D)合约保证金比例及涨跌停板幅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Au(T+D)合约与Ag(T+D)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及强平保证金比例
自2012年12月28日(周五)交易日日终清算时起,Au(T+D)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从20%调整至21%,强平保证金比例从12%调整至13%;Ag(T+D)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维持23%不变,强平保证金比例维持17%不变。
二、调整Au(T+D)合约与Ag(T+D)合约涨跌停板幅度
自2012年12月31日(周一)交易日开市时起,Au(T+D)合约涨跌停板幅度限制从9%调整为10%,Ag(T+D)合约涨跌停板幅度限制从12%调整为13%。
三、若在2012年12月27日出现单边市,按照上海黄金交易所通知及我行相关风险控制要求调整的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的水平高于上述标准时,则按较高的标准执行。
四、2013年1月4日(周五)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清算时起:
Au(T+D)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至20%,强平保证金比例恢复至12%,下一交易日开市时(即2013年1月7日早上9:00)起Au(T+D)合约涨跌停板幅度限制恢复至9%;Ag(T+D)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至20%,强平保证金比例恢复至15%,下一交易日开市时(即2013年1月7日早上9:00)起Ag(T+D)合约涨跌停板幅度限制恢复至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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