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黄金交易所2013年3月26日发布的关于交易所暂停办理账户卡系统开户等相关业务的通知与《关于2013年清明节期间调整黄金、白银延期合约保证金比例及涨跌停板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暂停黄金账户卡业务开、销户业务
(一)上海黄金交易所将于2013年4月3日(周三)19:00至4月8日(周一)01:00期间进行第2.5代交易系统升级。各一级分行、直属分行所辖营业网点柜面应暂停办理代理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账户卡开、销户业务。
(二)在此期间,网上银行暂停代理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账户卡开、销户业务办理。
(三)4月8日(周一)08:00之后恢复相关业务办理。
二、调整Au(T+D)合约与Ag(T+D)合约保证金比例与涨跌停板幅度
(一)调整Au(T+D)合约与Ag(T+D)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及强平保证金比例
自2013年4月2日(周二)交易日日终清算时起,Au(T+D)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从16%调整至17%,强平保证金比例从11%调整至12%;Ag(T+D)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从18%调整至20%,强平保证金比例从13%调整至15%。
(二)调整Au(T+D)合约与Ag(T+D)合约涨跌停板幅度
自2013年4月3日(周三)交易日开市时起(即2013年4月2日21:00),Au(T+D)合约涨跌停板幅度限制从7%调整为8%,Ag(T+D)合约涨跌停板幅度限制从9%调整为10%。
(三)若在2013年4月2日出现单边市,按照上海黄金交易所通知及我行相关风险控制要求调整的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的水平高于上述标准时,则按较高的标准执行。
(四)2013年4月8日(周一)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清算时起:
Au(T+D)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至15%,强平保证金比例恢复至10%,下一交易日开市时(即2013年4月8日21:00)起Au(T+D)合约涨跌停板幅度限制恢复至7%;Ag(T+D)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至18%,强平保证金比例恢复至13%,下一交易日开市时(即2013年4月8日21:00)起Ag(T+D)合约涨跌停板幅度限制恢复至9%。
三、请您提高风险意识,理性谨慎投资,在自身风险承受范围内,合理控制合约仓位;同时关注交易资金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充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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